劳动者不参加社保单位如何解决
当劳动者不参加社会保险时,用人单位面临着肯定的责任和决策。
1.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者明确社会保险的重要程度,讲解社保对于劳动者个人的保障用途。
2.假如劳动者依旧拒绝参加社保,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进行进一步交流,寻求双方都能同意的解决方法。
3.假如经过交流后劳动者仍然坚持不参加社保,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时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
2、逾期未缴社保的处罚
用人单位假如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将会面临一系列的处罚手段。
1.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看该用人单位的存款账户,知道其财务情况。
2.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公告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3.假如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需要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交费协议。
4.假如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等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罚款与滞纳金规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将会面临罚款和滞纳金的规定。
2.具体来讲,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时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3.假如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4.对于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时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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