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婚以后男方爸爸妈妈赠予男方房地产女方有份吗
在结婚以后,男方爸爸妈妈是不是有权赠予男方房地产,而女方是不是享有产权份额?
在子女结婚以后,若爸爸妈妈将房地产赠予儿子,则这座房子并不是儿媳的份额范围之内。仅需爸爸妈妈在赠与儿子房地产之时,明确表达出这所住宅仅是儿子个人所有些意愿,那样这处房地产便可作为儿子的个人资产进行确认,在离婚事件发生之际,该房地产亦然归属在儿子名下,儿媳并没办法提出任何对于此房地产的划分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结婚以前财产;
(二)一方因遭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结婚以后男方爸爸妈妈出钱买房是是一同财产吗
1.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由某一方爸爸妈妈的投资行为所提供资金购买不动产,且房地产所有权证书上明确标注了出资人为其子女,那样可以被认定为仅针对儿女个人的免费赠与,这种情形下的不动产应当归是夫妻中单一方的个人财产。
2.另外一种状况与之相似却有所不同,亦即结婚以后由另一方爸爸妈妈出资购买不动产并将所有权证书登记在夫妻中的另一方名下,从法律层面来看,这样的情况引发的意思一般是赠与对象是双方夫妇。
因此,若想要在婚姻财产分割环节打破上述模式,需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结婚以后的一方爸爸妈妈出资购房事实上是对自己孩子的单独赠予。
3.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假如结婚以后有双亲一同出资购买不动产,且同时在各自子女的名下进行注册登记,则此类状况可被视作夫妻共有财产,当面临离婚财产分割难点时,应当参照夫妻一同财产的规定进行处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一同财产,归夫妻一同所有:(一)薪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常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一同所有些财产。夫妻对一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
3、结婚以后男方爸爸妈妈出资还贷离婚如何判
当这种事件发生时,大家不能不再三考虑房地产分割这一要紧议题。一般而言,当男方爸爸妈妈在婚姻存续期间为其子女的房子贷款做出支付行为,那样这套房地产将被视作夫妻双方共有些资产。然而,当离婚诉讼摆在桌面上时,具体的裁判结果总是会遭到各类复杂原因的影响。法院在处置此类案件时,将会全方位权衡各方面的利弊得失,包含出资情况、房地产登记信息与夫妻双方对于此套房地产所做出的贡献等等。在大部分状况下,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将此套房地产作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进行分割,但在某些特殊事例中,比如男方爸爸妈妈明确表示只赠予其中一方,那样裁判结果就大概出现变化。
结婚以后,男方爸爸妈妈有权赠予男方房地产,女方未必享有产权份额。若男方爸爸妈妈明确表示房地产仅赠予儿子,则该房地产是男方的个人资产,离婚时女方无权分割。因此,具体状况需依据赠与时的约定和法律规定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