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妈妈离结婚以后,3岁的小刚被法院判给了妈妈,由爸爸负担孩子的抚养费。可小刚爸爸却以自己没工作、没收入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为人爸爸妈妈可以以自己没收入为由不承担抚养责任吗?
——没收入不可以免除承担抚养费的责任。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讲解(一)》第五十一条:爸爸妈妈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民法典规定,爸爸妈妈离结婚以后,子女无论由哪一方抚养,仍是爸爸妈妈双方的子女,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爸爸妈妈的法概念务。即使一方没工作或者收入低微,也不可以成为其逃避抚养义务的原因。爸爸妈妈双方可以协商到两人都能同意的程度,也可用一方财物折抵抚养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依据一方的实质状况,确认抚养费数额和抚养费支付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