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妈妈在离婚之际需要对子女的抚养权作出安排,然而日后或许会由于一些客观原因,如抚养子女的一方变成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过世,此时就需要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变更。那样实践中具体什么状况能变更抚养权呢?
网友咨询:
什么情形下一方可以需要变更抚养权
律师解答:
1、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因患紧急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一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8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爸爸妈妈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律师补充:
离结婚以后,爸爸妈妈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爸爸妈妈对子女抚养和教育的权利义务并不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终止。爸爸妈妈基于对孩子的爱争夺抚养权无可厚非,但由哪个抚养孩子应从有益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考虑,同时结合爸爸妈妈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状况妥善处置。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通过行使探望权的方法让孩子享遭到正常的爸爸妈妈之爱,降低家庭破裂给孩子幼小的心灵带来的创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讲解(一)》第五十六条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爸爸妈妈一方需要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因患紧急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一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爸爸妈妈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